政府將開放育有12歲以下孩童的家庭可聘僱外籍幫傭,盼紓解育兒壓力,但也引發勞工團體對制度配套不足的疑慮。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今天(24日)指出,幫傭的工作內容恐比看護來得更廣,更容易被無限擴張與濫用。
行政院拍板放寬外籍幫傭申請門檻,自2026年4月13日起,家有1名未滿12歲子女的家庭即可申請,預估144萬戶受惠。延伸閱讀《「外傭新制是有錢人特權」34民團批犧牲本國勞工 喊話立即撤回》
然而,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秘書黃姿華表示,家庭看護與家事幫傭性質不同,前者以特定被照顧者為核心,例如照顧長者的日常生活起居,工作範圍相對明確;但幫傭則涵蓋整體家務,包括清潔、備餐甚至照顧家庭成員,幾乎所有家事都可能被納入工作內容,缺乏清楚界線。她指出,依過往經驗,幫傭的工作量往往比看護更大,「沒有明確限制,就更容易被無限擴張與濫用」。延伸閱讀《家庭幫傭點數制是什麼?4點就能申請嗎(2026草案)》
黃姿華也指出,目前家事移工未適用《勞動基準法》,工時與薪資缺乏明確規範,導致不少移工面臨長工時與低薪困境。她指出,目前薪資約新台幣2萬元,低於最低工資,等於是政策性壓低薪資。若在此基礎上再增加照顧孩童等工作內容,恐使既有問題更加惡化。她說:『(原音)我們可以理解說一步到位可能是不可能的,但是勞動部必須要儘快的把這樣子的方向去拉出來,不管是用家事服務法或者是用勞基法,都應該要儘快的讓現在的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不要跟勞基法所保障的越差越大。』
黃姿華也提到,當政府以「提供家庭幫手」為由開放移工,實際上仍由家庭自行負擔全部成本,容易讓照顧責任被私有化,進一步強化雇主對移工的支配關係。她質疑,長照與托育本應屬於公共政策範疇,若僅以引進移工作為解方,恐無助於改善整體照顧體系。
另外,黃姿華也指出,移工名額本身已成為市場商品,當開放範圍增加,仲介業者可操作空間也隨之擴大,甚至可能衍生「許可外使用」問題,例如移工被轉用於非申請用途,增加灰色地帶風險。延伸閱讀《外籍家庭幫傭申請流程|何時開放?需要文件一次看懂》
黃姿華建議,應優先建立家事移工基本勞動保障,包括工時上限、薪資底線及工作內容界定,並可參考國際勞工組織《家事勞動者公約》(C189),逐步讓家事勞動條件與一般勞工接軌。
【分享文章來源 2026/3/23 NOW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