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高齡化社會與日益增加的長期照顧需求,南投縣政府積極推動「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協助家庭減輕經濟壓力,提升長照服務的可近性與品質,符合資格一次最高拿12萬元,以下整理申請資格、申請方式、補助金額等資訊一次看。延伸閱讀《家裡有請外籍看護也能申請長照補助》
入住南投縣內下列機構的住民,且符合資格者可申請:
1、一般護理之家
2、精神護理之家
3、老人福利機構(不含安養床)
4、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5、住宿式長照機構
7、兒少安置機構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金額
1、每年最高補助12萬元:適用對象為長照等級第4級以上,或持有效身障證明(中度以上)者,且累計入住180天以上。
2、每年最高補助6萬元:適用於111年12月31日前已入住,但未經評估或未達長照等級第4級的住民。
3、未滿180天者:住滿1/2日曆月,每月補助 5,000元或10,000元。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期限
截至113年12月2日,已核撥360位申請人,發放補助總額達3,950萬7,800元,但申請率僅約6成。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醒,113年度補助申請將受理至114年3月3日,請符合資格者務必把握期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延伸閱讀《巴氏量表是什麼?如何申請巴氏量表?免評巴氏量表條件有哪些?》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如何申請
由機構住民本人或與機構簽約人向 113 年度最近 1 次入住機 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申請,且申請當下當年度應已住滿規定天數。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應備文件
1、填具申請書。
2、基本資料:檢附使用機構者身分證、申請人身分證(申請人若為機構簽約人時則需附)。
3、入住資格及繳費證明:
(1)入住機構契約書(可確認入住機構、住民、簽約人、入住期間、簽約日期等資訊之部分,不須提供整份契約書)。
(2)180天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
(3)匯款資料:申請人(或使用機構者)本人存摺影本等。
(4)其他:受理機關審核需要文件。
5、受理申請機關:申請人逕向補助(113)年度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6、本補助原則於住民入住天數累計滿180天(含)後提出申請,惟入住期間累計至113年底未滿180天者(如:個案離開機構不再入住…等),於第2階段提出申請(個案死亡除外)。
【分享文章來源 2025/2/24 風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