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修正條文,80歲以上長者聘僱外籍看護免經醫療評估,對此,總統府亦於1月20日完成公告,行政機關需在公告後的6個月至1年內,公布與實施相關配套子法,意指該案最快於7月底上路。延伸閱讀《滿80歲免評可聘外籍看護何時上路?勞部指最快「這時候」》
巴氏量表目前是長照家庭申請聘僱外籍看護的醫療評估主要依據,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三讀條文明定,僱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
對此,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勞動部部長洪申翰先前表示,勞動部擔心未來供需更加失衡,目前每年外籍看護增加供給量1萬多人,很難大幅增加,對於重症家庭照護權益會受影響,未來將和衛福部一起討論如何降低衝擊,如何優先保障重症家庭權益。延伸閱讀《巴氏量表是什麼?如何申請巴氏量表?免評巴氏量表條件有哪些?》、《失智症評估輕度,免巴氏量表可申請外籍看護》
【分享文章來源 2025/2/9 中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