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屬強制性之社會保險,依社會互助、風險分攤之意旨,凡國人符合保險資格者,即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之義務,不論其是否就醫或有無使用健保醫療資源而有不同。爰此,衛生福利部於113年12月23日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取消健保停復保相關規定。
健保署表示,配合本次施行細則規定修正,自113年12月23日起,即不再受理停保申請案件。國人只要設有戶籍,均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如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可於當地醫療院所就醫,再檢具書據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另,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凡113年12月22日(含)以前,已辦理停保之民眾,當次出國達6個月以上者,該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入境日辦理復保;若出國未達6個月,應註銷該次停保,且需補繳暫停繳費期間的健保費。延伸閱讀《114年基本工資調漲,勞健保漲多少?雇主聘僱移工要負擔多少勞健保費用? 》
健保署強調,取消停復保規定後,符合加保資格者都應依適法身分辦理加保,加保後健保署每月寄送繳款單至投保單位,由投保單位持單繳費。至於以第6類身分在公所加保之民眾,健保署會寄送繳款單至被保險人之通訊地址,並請於期限內持單繳納。另外,居住國外之民眾,建議可優先選擇「轉帳代繳」,申辦以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自動扣繳保險費,也可以申請電子繳款單,由健保署寄送繳款單至指定的電子信箱,民眾於收到電子繳款單後,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帳戶或行動支付(一卡通MONEY、街口支付、台灣PAY)等多元方式繳納保險費,方便又省時。
健保署為利民眾瞭解停復保規定變革,提供相關問答集、宣導單張及懶人包等資料放置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停復保規定變革專區(https://www.nhi.gov.tw/ch/cp-17713-e61af-3873-1.html)供民眾參考,並同步發函及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投保單位及目前停保中的保險對象知悉,請民眾依規定辦理健保手續。
下載:取消停復保規定懶人包pdf
旅外國人參加健保,您應該知道的事!
◼ 具有健保加保資格者 ,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
全民健康保險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不論身分或居住國內外,國人只要在臺設有戶籍,或非本國籍人士取得居留證明文件,自符合加保資格之日起,即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之義務,不可中斷投保 。未依規定參加健保者,應追溯自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補辦投保及補收保險費。
◼ 戶籍遷出國外不具有健保資格,應退保:出境2年以上,經戶政單位戶籍遷出國外者,即不具健保資格,應辦理退保。
◼ 戶籍遷出國外返國重新參加健保:應向戶政機關辦妥恢復戶籍登記, 自符合資格之日起加保:
1. 退保日2年內恢復戶籍者 ,自戶籍恢復之日起加保。
2. 退保日2年後恢復戶籍者,自戶籍恢復滿6個月之日起加保。但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自受僱日加保。
◼ 投保身分及辦理方式:
1. 公司、機構、行號的員工或負責人,應由工作單位辦理投保。
2. 工會、農會或漁會的會員,由所屬的工會、農會或漁會辦理投保。
3. 沒有工作,但依法可依附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投保時,應到配偶或直系血親的投保單位,以眷屬身分辦理投保。
4. 沒有工作,也沒有可依附投保的配偶或直系血親請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投保。僑生、外籍生及陸生於就讀學校投保。
◼ 繳納健保費:
1. 鄉鎮市區公所加保者:完成加保手續後,由健保署按月寄繳款單,請自行持單繳納,或請多加利用存款帳戶或信用卡約定轉帳扣款,也可以健保署提供的多元繳納方式繳費, 或下載「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透過健保櫃檯繳納保險費。僑生、外籍生及陸生於就讀學校投保,由學校統一扣繳,彙繳健保署。
2. 於公司行號或職業工會、農漁會加保者:由公司行號扣繳,或自行向工、農漁會繳納,再統一由投保單位彙繳給健保署。
◼ 保險對象出國期間須持續繳納保險費,繼續享有健保醫療權益:
如在國外、大陸地區,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情事,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得於急診、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6個月內,檢附當地醫療院所開立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或病歷相關資料(大陸地區住院5日含以上者,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須經公證驗證)及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填妥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向「投保單位」所在地之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
【分享文章來源 2024/12/23 衛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