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配偶阿環(化名)介紹同鄉親戚、朋友利用休假時間到她工作的工廠打工,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新竹縣專勤隊接獲線報前往查察時,當場查獲阿環及其他6名非法打工的移工,全案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函送新竹縣政府裁處。聽到專勤隊同仁現場告知,幫同鄉媒介打工已經違法,且最高可能被裁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阿環當場懵了。
新竹縣專勤隊日前接獲線報,竹北市白地里某間位於田中央的工廠,假日經常有多名外籍人士前往打工,專勤隊派員查察發現,有6名越南籍移工正在從事彩繪酒瓶的工作。經調查,這些都是在竹北某科技公司的合法移工,因想要賺取額外薪水,利用休假時間,透過阿環介紹到她工作的工廠打工。阿環雖辯稱,因為老闆說工廠缺人,同鄉們也說想多打一些工,所以才會介紹親戚、朋友一起來。但媒介他人工作和僱用合法移工於休假時間打工都是違法行為,本案非法工作、非法仲介及非法聘僱事證明確,已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函送新竹縣政府裁處中。
新竹縣專勤隊隊長李文達表示,許多移工離鄉背井來臺工作,希望賺更多錢,然而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移工只可在勞動部核准的地點從事許可的工作或活動,除此之外,都是違法!不僅會被處以罰鍰外,還可能會被勞動部廢止合法的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提醒移工朋友切勿心存僥倖。另外,就業服務法規定,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意圖營利而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非法僱用或容留不法外來人士,最重則可處75萬元罰鍰。
【分享文章來源 2024/8/28 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