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移工一站式問答集」彙整更新摘要:
1.「移工一站式服務網」更正為「移工一站式服務暨機場關懷網」。
2.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前如遇被照顧者去世,如何處理?
雇主可於移工入境前向一站式服務中心取消申請,因仲介係受雇主委任,如雇主要求仲介停止引進,則仲介即應依雇主要求向一站式取消申請,至於外國人入國簽證之終止,請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確認。
3.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前被照顧者已去世,是否涉及提供不實資料?
(1) 移工於取得簽證後,如被看護者於申請聘僱許可 「前」死亡者,雇主或仲介只要於勞動部審核准駁聘僱許可日前,提供本部被看護者死亡證明文件或變更其他被看護者,
勞動部即不以提供不實資料相繩。
(2) 故如移工於入境前,被看護者已死亡,雇主有變更被照護者或轉換雇主需求情事,於移工入境後,
勞動部核發聘僱許可之前,即應向
勞動部提供死亡證明或說明文件:
A. 申請前死亡:申請時就應附上死亡證明或說明文件
B. 申請後死亡:在
勞動部發聘僱許可前檢附死亡證明或說明文件
4.移工已取得簽證,但「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勾稽不到移工資料,系統顯示訊息:「C002該招募許可函比對『簽證檔資料不符』請再確認!」,致聘僱許可函無法申請,因無法完成聘可受理,應如何處理?
(1) 申請移工簽證駐外館處核發實體簽證後,資料匯入本署移工相關系統至少需要3個工作天,爰請雇主或仲介提前申請簽證,預留工作作業時間,以利申請流程順利。
(2) 若移工簽證已領取超過3個工作天仍無法線上辦理聘僱許可,請雇主或委任仲介將移工護照、簽證頁及聯絡資訊E-mail至移工機場服務站信箱(
fwservice@wda.gov.tw),並致電通知移工機場服務站 (03) 398-9002,移工機場服務站工作人員將協助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確認移工簽證資料。
5.什麼時候申請居留證?如何申請?
(1) 雇主或委任仲介公司於移工入國日5日前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完成入國講習申請,取得講習序號後,即可繼續至移民署「外籍移工線上申辦系統」申請居留證(需完成規費繳交)。
(2) 代申請單位(或代申請者)請確認相關證明文件一致、申請文件(例:照片、護照與居留簽證影像檔…等)清晰且符合移民署要求格式,以利審核。
(3) 雇主或委任仲介公司申請居留證時,可選擇1至3年居留效期,完成後,可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查詢居留證是否已受理完成。移民署倘未於移工入國日5日前,收到雇主申請居留並受理完成,將自動取消該名移工一站式服務申請。
6.申請居留有問題時,有何諮詢管道?
請聯繫「外籍移工線上申辦系統」客服,電話:02-27967162。電話諮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或將系統操作畫面截圖以郵件方式至客服信箱
CSservice@immigration.gov.tw,客服人員將儘快提供協助。
7.移工因故未入境,居留證規費是否可退費? 如何申請?
如遇移工因核發之聘僱許可函或護照短於申請時所選擇之居留效期,以致有多收費用之情況,請申請人主動洽移工居住地之移民署服務站辦理退費。
8.雇主應繳納之移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逾期未繳,會加徵滯納金嗎?
雇主如逾期未繳保險費,勞工保險局將自逾期之日起,每逾1日加徵應繳保險費的0.2%滯納金,最多加徵至應繳保險費的20%。
9.申請聘僱許可有問題時,有何諮詢管道?
請聯繫「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申辦免付費客服電話:0800-035688,電話諮詢服務時間:上班日8時30分至12時00分,13時30分至17時30分。或將系統操作畫面截圖,以郵件方式至客服信箱
fwapply@wda.gov.tw 客服人員將儘快提供協助。
完整問答集請見
「移工一站式服務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