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說加班不能申請加班費只能給補休,這樣是合理的嗎? 這樣是不合法的!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加班應給付加班費,若勞工有意願更換為補休,才能將加班時數轉換為補休時數。不可以由資方單方面規定加班只能換取補休。 如您為家庭看護工或幫傭,則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若您有遭遇加班爭議問題,可以撥打1955 專線諮詢申訴 【分享文章來源 2024/1/16 勞動力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