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2 月起預計有 22 家臺灣仲介,其 泰國互貿資格即將陸續屆滿。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提醒,符合辦理展延互貿的仲介業 者,應於互貿認可效期屆滿前 30 日至 90 日內,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完成申請 展延驗證,並將驗證完畢的文件交由泰國仲介完整送至泰國勞工部就業廳,以完成續予 認可最後流程。逾期申請或不符申請規定,經限期仍未補正,以及少於 30 天辦理展延 登記者,就需採初次認可程序申請,採初次申請者,原則上 14 天至 1 個月內公布審查 結果,可透過泰國仲介或向泰國勞工部就業廳查詢。
初次及展延申請書及保證書等文件,可至 https://goo.gl/Da1MRA 下載,輸入基本資料 後,系統即會自動帶入到各欄位。泰辦處提醒,由於收件後需要檢查資料是否有錯誤, 以及考慮補件時間,籲請仲介業者避免少於 30 天內完成所有程序,若需提前也請勿超 過 90 日,只要在到期前 30 天內送達當局,都符合展延條件。
應備文件包括:一、初次/展延申請書(第三頁簽名處加蓋大小章)。二、中、英文變 更登記表(六個月內英譯本經法院公證,加蓋大小章)。三、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 (六個月內經法院公證,加蓋大小章)。四、中、英文公司組織圖(含:公司人員姓名、 職稱、泰國翻譯人員 Thai Interpreter)。五、中、泰文保證書(提供雙語及管理人員人數 及引進人數)。六、泰工名單(需與保證書名額相符,內容含:姓名、工廠名稱、護照 號碼、入臺日期。新成立首次送件的公司免附此項)。前述文件應各提供兩份。
【分享文章來源 2023/12/29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