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指出,113 年 1 月 1 日起,「入出國移 工機場關懷服務網」與「移工一站式服務網」 將合併成為「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 網」,仲介或雇主提出申請移工接機作業與入 國日期都在 113 年 1 月 1 日之後者,應至新合 併網站「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中「產 業別移工入國」專區進行申請。
根據現行制度,申請新聘家庭幫傭與家庭看 護工,是在「移工一站式服務網」登錄;產業類移工(含機構看護工)及家庭類返鄉與完成講習之移工,則是登錄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
勞動部說明,為使移工入國接機指引及一站 式服務登錄窗口單一化,「入出國移工機場關 懷服務網」預定於 113 年 1 月 1 日整併更名為 「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網址: https://fwots.wda.gov.tw/)。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 仲介或雇主欲申請產業類移工(含機構看護工) 或返鄉移工之入國接機作業,請至「移工機場 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登入後,於「產業別移 工入國」專區進行申請作業。至於申請新聘家 事移工一站式服務,仍請於「移工機場關懷暨 一站式服務網」登入後,至「移工入國與講習 申請管理」專區進行申請作業。
例 1:在 112/12/25 欲申請 113/1/5 入國之產業 類移工,請至「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 申請。
例 2:在 113/1/1 欲申請 113/1/5 入國之產業 類移工,請至「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 中「產業別移工入國」專區進行申請。
勞動部表示,若於 113 年 1 月 1 日前已於「入 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完成登錄之案件, 無須在「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重複 申請;若有修改完成登錄案件之需求,須至申 請時所使用的網站「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 網」進行修改,該網站將會保留至 113 年 1 月 底。
勞動部說,仲介或雇主對於「移工機場關懷 暨一站式服務網」若有操作問題可致電「移工 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客服中心,電話: (02) 8791-810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亦可電洽 1955 勞工諮 詢申訴專線、桃園機場服務站(電話:(03) 398-9002) 或高雄機場服務站 ( 電話: (07) 803-6804)。
【分享文章來源 2023/12/14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