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違反毒品危防制條例,影響在臺工作權益!
案例:
阿明來臺工作,在一次警察攔檢盤查時,發現非法持有毒品,在警察詢問下,阿明坦承是透過朋友介紹,向同鄉以新臺幣1,000元購得安非他命。
解析:
•阿明非法持有毒品,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且阿明知道毒品為違禁物品,為供個人施用,仍購買毒品。經法院判處拘役30日或易科罰金,毒品也沒收銷毀。
•移工在臺工作,如購買或吸食毒品,經法院判決有罪或裁定勒戒,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勞動部將廢止聘僱許可,並限令其返國,影響在臺工作權益。
【分享文章來源 2023/12/8 勞動力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