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預定113年1月1日整併至「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
2023-12-05
二、自113年1月1日起,仲介或雇主欲申請產業類移工(含機構看護工)或返鄉移工之入國接機作業,請至「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登入後,於「產業類移工(含家事類重入國)接機申請」專區進行申請作業。至於申請新聘家事移工一站式服務,仍請於「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登入後,至「移工入國與講習申請管理」專區進行申請作業。
例1:在112/12/25欲申請113/1/5入國之產業類移工,請至「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申請。
例2:在113/1/1欲申請113/1/5入國之產業類移工,請至「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中「產業類移工(含家事類重入國)接機申請」專區進行申請。
三、倘於113年1月1日前已於「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完成登錄之案件,請無須在「移工機場關懷暨一站式服務網」重複申請;若有修改完成登錄案件之需求,請至申請時所使用的網站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