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住民及其子女近百萬人、移工近77萬人。行政院將提出新住民專法草案,送立院審議。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南洋台灣姊妹會、新二代留聲機、桃園群眾服務協會等團體6月19日赴行政院前高喊「層級高、包納廣」、「通譯要全面」、「人權保障要入法」等口號,並訴求成立更高層級的新住民專責單位、新住民定義納藍領移工、建置通譯人員培訓及執業制度、人權保障及反歧視條文入法,要求行政院回應移民工需求,否則將淪為一部空法。
立院內政委員會上周初審通過「新住民基本法」、「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但法案名稱、保障對象、專責機構等關鍵條文未達共識,最後決議要求行政院於21日將相關草案送立院審議,併案朝野協商。
移盟等團體今提出四項訴求,包括主管移民政策及新住民相關權益的專責單位,應為行政院二級單位;新住民的定義,不應只納入白領專業技術移工,應包含藍領移工;建置各領域通譯人員培訓及執業制度應入法,以及新住民基本法應有人權保障及反歧視等相關條文。
移盟指出,委員會保留的幾項條文中,最關鍵的兩項條文並未定案,包括最關鍵的「新住民」的定義、新住民事務「中央主管機關」的層級與職掌。移盟主張,新住民應以「居住在台灣」作為主要概念,如此一來,就不能遺漏在台工作的藍領移工,但立委所提草案卻只納入白領移工及外國專業人才,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汪英達表示,白領和藍領都是移工,白領移工既然已經納入,沒有理由把藍領移工排除,且國際上對移工、移民,通常也是同樣規定與保障。
南洋台灣姊妹會理事長洪滿枝則說,她在台灣落地生根26年,一直希望看到一個有功能和力量的單位來保障移民移工的權益,和一部真正能保障移民移工的法令,現在的移民署是三級單位,看不到移民政策整體規畫,「如果未來新住民委員會的層級不能提高到行政院二級單位,那和現在也沒有兩樣。」
針對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的條文,移盟也提出幾項問題,包括未能將通譯相關制度入法,針對新住民家庭的服務,著重家庭、婚姻和育兒,卻未見新住民對於法律、心理、身分權益所面臨的困境。
移盟顧問、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表示,基本法往往變成只是一個宣誓法,期待新住民基本法要有「肉」,這部新住民專法應該包括第一代的婚姻移民、二代、移工、在台就學的國外學生;「立法行政部門應多傾聽他們的聲音,新住民受到的委屈、困擾、歧視,這部法是不是在意」?他也提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歧視申訴條文已經失能,希望新住民基本法能夠補強,保障所有在這塊土地生活的人。
移盟呼籲行政院,政院版草案必須回應移民工的需求,否則這部專法將只是海市蜃樓的空法。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副處長陳永智接下請願書,並表示「團體的聲音都聽到了,會將請願書轉達。」
【分享文章來源 2024/6/19 udn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