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是「國際家務工日」,台灣移工聯盟與多名家庭看護移工及聲援團體到衛福部陳情,指21萬名家庭看護移工是長照主力,卻長期欠缺法令保障勞動權益,呼籲納入長照規劃,否則長照走不遠。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目前已規劃符合一定語言能力檢定、照顧技術能力的中階家庭看護移工,未來可適度逐步開放成為社區式或居家式服務機構的照顧服務員。
移工團體對新上任的衛福部長邱泰源提出喊話,希望家庭看護移工納入長照制度,以及逐步廢除1對1、24小時、在宅(live-in)外籍看護的家庭聘僱制度,轉由政府特約的長照機構聘僱,以多對多的協作方式提供長照服務。
台灣移工聯盟專員王俐婷表示,根據監察院報告,2022年長照需求人數估已高達82萬人,其中老人占65.43%,但同年6月底長照服務體系登錄照服員僅9萬2558人,其中居家服務員4萬9425人,顯示21萬餘名的家庭看護移工,才是我國最重要的長照人力。換言之,即便政府早在2008年啟動長照計畫,但目前台灣大部分長照服務,仍然不是由政府提供,而是由沒有勞動法令保障的移工在長工時、低工資等血汗勞動處境中承擔。
來自印尼的Cici,在台灣擔任家庭看護移工已有1年半的時間,一開始被告知工作內容是照顧老奶奶,但實際被要求照顧老奶奶及打掃4層樓房子,每天早上6點工作到凌晨12點才休息,且沒有午休時間,甚至因為工作從梯子上摔下來,導致腰部受傷,就被送回仲介公司。
後來換了新雇主,Cici照顧1名體重110公斤的老奶奶,每天要搬動老奶奶到輪椅上、到廁所至少5到8次,腰部都疼痛難忍,還要做6個人的飯,打掃所有房間,若告知雇主不適,只是換來痛罵,最後選擇求助印尼勞工團結組織(GANAS),被引導到非政府組織的庇護所,終於得到了治療,逐漸康復。
王俐婷指出,衛福部在監察院調查時宣稱「家庭看護工的聘僱是長照政策實施前既已存在之事實,與長照服務推動的核心概念不同」,但家庭看護移工實際上就是在從事長照工作,不應該有人在這個過程中受到傷害或剝削,呼籲政府落實國際勞工組織2011年通過的第189號「家事勞動公約」,為外籍家事勞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護。
王俐婷強調,個別家庭聘僱制度,實質上就是奴工制度、血汗長照,推行長照10年計畫、長照2.0等政策,家庭看護移工的處境仍未好轉,呼籲將現有家庭看護移工納入長照體系,並轉由長照機購聘僱,可落實專業訓練,提升照顧品質,移工也可擺脫血汗的勞動處境,休息、休假等勞動條件有勞基法最基礎的保障。
針對家庭看護移工納入長照體系,吳希文表示,家庭看護移工屬於家庭雇主,工作性質是居住在案家,提供陪伴照顧,與長照人員的屬性、定位不同,但仍會持續蒐集意見,審慎評估。不過,她也提到,目前已規劃符合一定語言能力檢定、照顧技術能力的中階家庭看護移工,未來可適度逐步開放成為社區式或居家式服務機構的照服員。
【分享文章來源 2024/6/16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