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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函釋疫情期間移工如何加保

2021-03-24
針對外籍移工入境後須接受14天檢疫,有雇主詢問其勞工保險如何處理?勞動部勞動保險司日前發函說明,勞工保險為在職保險,目的在保障實際工作獲致薪資報酬之勞工經濟生活安全,因此依所僱移工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加保,也就是提供勞務的日期為其加保日期。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說明,有工廠雇主來函詢問,移工入境後14天檢疫期間,能否為其投勞保,由於檢疫期間移工是無法提供勞務,因此詢問勞動部勞動保險司。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110年3月8日發函,說明移工於檢疫後到職者,雇主辦理參加勞工保險疑義案。

勞動保險司指出,勞工保險為在職保險,目的在保障實際工作獲致薪資報酬之勞工經濟生活安全,不分本國人或是外國人;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規定,符合第6條規定之勞工,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其保險效力之開始或停止,均自應為通知之當日起算。

勞保司說明,雇主應依規定於所僱移工「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加保。至個案有無到職,仍請勞保局於權責查明認定。

勞保局則表示,依勞保司所給函釋,外籍移工加保與退保就是依其「到職日」與「離職日」,加保日就是有提供勞務並領薪資的當日。



【2021/3/23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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