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3名移工居留證逾期300多天,移工團體指非移工造成,要求免出境就地合法,移民署回應依法辦理,處移工罰鍰並要求出境;勞動部指出,經查3名移工個案是由雇主「自行送件」,並未委託仲介辦理,也未經過直聘中心送件,提醒雇主注意各項移工相關事務申辦期程。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許淳淮說明,3名移工中,有2名有勞動部核發之聘僱許可,1名有勞動部核發之轉換雇主許可,1名是製造工,2名是家庭看護工。其中製造工因雇主與仲介有糾紛,未委託仲介,是將居留證交給雇主辦理:另2名移工是認為有委託仲介辦理,也有對話紀錄。
許淳淮表示,因雇主或仲介疏失導致居留逾期,而移民署「只看天數,不問緣由」,以「逾期時間過久」為由來駁回移工的居留申請,並且要求移工出境後重新辦理來台,但因現在疫情因素,印尼勞工出境後不知可否再回台工作,目前將會提訴願與行政訴訟等程序協助。
勞動部表示,這3個案聘僱許可沒有逾期,逾期的是居留證,且依據移民法規定,居留證申請非雇主法定義務,對於移工團體反映有仲介公司介入,查系統這3案申請許可記錄均未委任仲介公司辦理,勞動部已發函請地方政府調查。
勞動部指出,雇主申辦移工多元管道,除委託仲介辦理,也可藉由直聘中心送件,或自行送件;若藉由直聘中心送件,會主動以電話及簡訊方式提醒雇主應辦事項等多元服務,若是選擇自行送件,建議雇主要留意移工各項申辦事項的期程。
【2021/2/25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