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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評鑑說明會今年仍改線上,評鑑要點將修正

2021-02-19

110年執行109年仲介評鑑工作尚在招標中,預計3月初決標,確定由誰承辦今年仲介評鑑工作。勞動部指出,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避免公眾群聚感染,今年各區實地評鑑說明會仍比照去年改為線上說明,將會寄送光碟片與書面資料給今年受評鑑仲介,同時提醒,110年執行109年仲介評鑑工作,與去年相同是適用107年12月26日公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

目前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是在107年12月修正的,為配合實務與相關規定,勞動部近期規畫修正該要點。

勞動部指出,評鑑要點修正重點與方向包括,為避免績優免評仲介機構於免評鑑期間有違規行為卻未納入評鑑,將免評對象評鑑期間由1月1日至9月15日修改至12月31日,以符合公平性及評鑑要點目的,並配合增訂補評作業時間,以利補評仲介機構準備評鑑資料,及增訂補評機構成績公告時間。

針對仲介機構對於移工及雇主服務紀錄次數,刪除原規定需親自訪問比例達50%以上之規定,並增定仲介機構對於新聘移工、接聘移工及雇主應訪次數及頻率,例如仲介機構對於新聘移工及其雇主,應於移工入境後2、4、6個月分別訪視1次。

雇主與移工簽訂勞動契約中有載明雇主須替外國人投保商業保險(意外險),以理賠緊急意外事故所衍生費用,爰在仲介機構提供雇主資訊項目中,應主動告知雇主應辦事項之一,增加:雇主須替移工投保商業保險(意外險)一項。

另在仲介機構提供移工資訊項目中,新增仲介機構應對移工提供防疫、職業安全、懷孕之權益或外籍看護工入國後補充訓練課程之宣導資訊;以及新增仲介機構應提供雇主長期照顧資訊、外國人懷孕權益及補充訓練課程事項等宣導資訊。

為避免獲免評仲介機構將機構人員就業服務證書,轉予其他需受評仲介機構作為評鑑使用,針對就業服務人員比例之計算,增定在評鑑時,就業服務專業人員需出具證書正本,且登錄於該仲介機構,始可列計。

勞動部表示,仲介評鑑要點的修正大方向已確定,不過仍須依最後公告版本為準。



【2021/2/18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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