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肯定移工對社會的貢獻及雇主善待移工,促進勞雇關係正向發展,屏東縣政府辦理110年度優秀移工暨雇主選拔,即日起至2月26日止受理推薦。凡在屏東縣工作達2年以上,可由事業單位、仲介公司或相關民間團體推薦,亦鼓勵移工與雇主相互推薦,預計選出移工24名、雇主6名,共30個名額。
今年選拔條件,優秀移工於108年6月1日以前入國取得合法工作許可,核准工作地在屏東縣、無不良紀錄,且至110年3月1日止,在屏縣工作期間累積達2年以上,今年5月10日聘僱許可仍有效並在台者,符合參選條件。不過曾於 108年及109年當選屏縣優秀移工不得參選,預定選出外籍廠工10名、機構看護工4名、家庭看護工組8名以及外籍漁工組2名。
優秀雇主參選條件,為108年6月1日前取得聘僱許可,在屏東縣合法聘用移工,未曾於107年至109年間違反就業服務法者,若有違法紀錄,5年內未再犯者或非累犯者,初選時將作評估,同時也排除近兩年曾獲選的雇主,其中「工廠、機構類」以及「家庭、漁船類」將各選出3名,實際名額將視報名情形調整。
收件後將進行兩階段審查,初審時由勞青處審核參選資格,並視情況派員親訪或電話訪談,蒐集相關資料,後續決選將組成評選委員會,依據評選指標,選出今年得獎者。
優秀移工評選項目,包括服務表現及敬業精神(15分)、工作學習態度及貢獻(30分)、工作知能、技能(30分)、主動學習及品行操守(25分)等。
優秀雇主指標,包括雇主寬大包容(如外勞得適時休假等,佔40分)、尊重人權(如給予獨立生活空間,佔20分)、教育指導(如工作期間給予專業以外教育機會,佔20分)、勞資和諧(充份瞭解並遵守就服法關於雇主的職責,佔20分)。30名得獎者預計今年五一勞動節紀念大會中表揚。
【2021/1/25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