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核發許可函,將提供移工母語翻譯
2021-01-12
為保障外籍移工在台權益,自今年起勞動部核發雇主許可函時,將同時提供正本及母語文字翻譯版本給移工,近期勞動部發函各縣市政府,加強宣導雇主於收到該份文件時,應轉交給移工。
函文指出,外國人聘僱許可函因涉及移工在台工作權益,因此今年度核發雇主聘僱許可函時,將同時製發正本及母語翻譯給移工。
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規定,雇主招募或雇用員工,不得違反員工意思而留置其工作憑證。雇主如違反外國人意願,留置其聘僱許可函資料,將依相關法令核處。
【2021/1/11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