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9日起,自菲律賓入境的旅客無症狀者,無需至集中檢疫場所,將回歸14天居家檢疫及7天自主健康管理。不過移工、境外生等專案管理對象,仍維持現有規定,即入境的社福類移工不分國籍,均應至集中檢疫場所進行14天居家檢疫;菲律賓籍所有業別移工,亦為須集中檢疫對象。
自9月24日起,我國針對自菲律賓入境旅客,一律要求須於集中檢疫場所完成檢疫,並於檢疫期滿前再進行採檢。截至11月3日,已採集1,294位旅客檢體,其中1,268位無症狀者,有9名於檢疫期滿前採檢後確診。
指揮中心表示,依國際相關研究文獻及過往案例經驗,無症狀感染者經14天檢疫後的採檢結果即使為陽性,其檢體幾已無法培養出病毒,顯示個案已不具傳染力。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進一步說明,若為檢疫期滿後將至醫療機構、長照機構等提供第一線照護服務者,仍須配合規定接受採檢,因此對於社福類移工後續仍會維持目前的作法,近期也已盡量安排印尼移工集中檢疫。
據統計,菲律賓近1週平均日增約2千例確診,截至目前累計確診387,161例。考量菲律賓疫情於8月達高峰後趨緩,且檢驗陽性率亦於8月中旬起整體呈下降趨勢,指揮中心決定自11月9日起,自菲律賓入境旅客檢疫措施,將比照自其他第三級流行地區。
其中入境前14天內曾有症狀,包含已先自行服藥者,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並配合採檢或其他必要檢疫措施;無症狀者,依規定返家或至防疫旅宿完成14天居家檢疫,於檢疫期滿後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
【2020/11/04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