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取「台美貿易協定」的內容確實保障勞動和環境權益,由國內多個勞工、環境及人權團體組成的「民間監督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聯盟」,5 月 24 日赴行政院、立法院、美國在台協會陳情,提出對協定的訴求。台美貿易聯盟表示,臺灣現行勞動法令對組織工會與工會協商、罷工,以及未積極預防移工遭強迫勞動、 限縮移工就業自由等,均有違反 ILO 基準的疑 慮,都有法規調適的空間,並主張「台美貿易協定」送立法院審議,並與外界充分對話,讓民眾了解。
聯盟提出四點訴求,包括:一、行政院應全 面盤點現行勞動法規與 ILO 國際勞動基準落 差;二、談判內容納入企業人權盡職管理與公 正轉型;三、遵守《條約締結法》,將「台美 貿易倡議」談判最終簽署文件,以條約案送立 法院審議;四、於「台美貿易倡議」下一輪實 體談判前,對民間揭露更完整、具體的談判內 容,並召開公聽會,讓公眾充分、有效表達意 見。實體談判應含利害關係人溝通會議,邀請 民間團體參與。
在消除強迫勞動、就業與職業歧視以及建立 安全健康工作環境方面,台灣工會及民間團體呼籲,臺美雙方應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於 貿易協定中約定預防移工遭受強迫勞動、性別 暴力、就業歧視等內容,並修正《私立就業服 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禁止仲介向勞 工收取招聘相關費用。針對《就業服務法》, 應開放各類藍領移工自由轉換雇主,以及將家 事移工和遠洋漁工納入適用《勞動基準法》。
此外聯盟也主張,政府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強制僱用未滿 5 人的公司行號為員工投 保勞保,並開放無一定雇主勞工及自營作業者 個人直接參加勞保,擴大保障。勞檢事權統一 歸屬中央,並提升、維持勞檢員與勞工人數比 例至 ILO 建議已開發國家的 1:10000。
多個移工團體及移工自發組成的組織也提 到,目前在相關國際公約或準則中,都已訂出公平聘僱、公平對待以及對家戶移工、漁工的保障內容,呼籲國內外聘僱移工相關所需費 用,包括服務費在內,皆應由雇主支付,且不 得因移工轉換而要求移工支付任何費用。同時 保障家戶移工個人生活空間,規範並落實其工 作及連續休息時間,強化並落實母職保障、嚴 禁懷孕及生育歧視。
由於遠洋漁船船員結社自由長期受到阻 礙,聯盟也將遠洋漁船全面強制裝設 WiFi 納 入重點訴求,每天至少一定時數開放給漁工使 用,強化並落實漁船勞動檢查,除兌現將《國際勞工組織漁業工作公約》(C188)國內法化 的承諾外,全面保障勞動條件及職業安全衛 生,均應於貿易協議中加以確立。
【分享文章來源 2023/5/24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