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正逢綜所稅結算申報期間,財政部北區國 稅局表示,聘有外籍看護或入住長照機構且 符合適用長照扣除額的納稅義務人,國稅局 會主動請勞動部、衛福部等部會提供相關資 料,由報稅系統直接帶入,免再檢附相關資 料。若民眾自行增列長照扣除額,則須依適 用對象提供各項證明文件。
為減輕身心失能者家庭的租稅負擔,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 親屬如為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 失能者,在申報綜所稅時,每人每年可享 12 萬元的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國稅局主動蒐 集適格者資料,提供民眾申報扣除。
該局指出,「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 包含聘僱外籍看護、在家自行照顧、失能等 級為 2 至 8 級且使用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 準服務,以及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 90 日者等四種態樣;符合其中一種且綜所稅全 戶適用稅率未達 20%、股利及盈餘非按 28% 稅率分開計稅且基本所得額不超過 670 萬 元,都可以減除長照扣除額。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為便利納稅義務人於 每年結算申報期間查詢其課稅年度長照扣除 額資料,該局會主動請勞動部、衛福部及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外籍家庭看護 工聘僱(招募)許可函、特定身障項目重度 或極重度,或鑑定向度之身心障礙者資料、 符合特定照護需求且已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 護工者資料、經評估長照失能等級 2 至 8 級, 並使用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以及入住失 智症團體家屋、榮民之家或住宿式服務機構 住民資料。
國稅局說明,民眾透過手機報稅或至財政 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辦理 111 年度結算申 報時,報稅系統會自動帶入本人、配偶或受 扶養親屬的長照扣除額資料,免再檢附證明 文件。不過民眾如於報稅系統自行增列長照 扣除額,則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報減除。 以實際聘僱外籍看護工的被看護者為例,須 檢附課稅年度有效的聘僱許可函影本;至於 入住機構全年達 90 日者,須檢附入住累計達 90 日的繳費收據影本等資料。
延伸閱讀《5月報稅長照特別扣除額資格條件再放寬》
下載: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問答集.pdf
【分享文章來源 2023/5/17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