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家臺灣仲介公司的泰國互貿資格即將於 6 月起陸續屆滿,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提醒,符合條件的業者,應於原認可期限屆 滿前 30 日至 90 日內,向該處完成申請展延驗證手續,再將驗證完畢的文件整份原封不 動送交至泰國勞工部就業廳海外就業管理局完成申請續予認可的最後流程。逾期申請者 或不符申請規定經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重新檢附相關文件,辦理初次申請,約 2 星期至 1 個月內公布結果。
泰辦處提醒,初次及展延申請僅有申請書不同,其餘應檢附文件均相同,此外,申請 書 日 期 , 建 議 為 製 作 文 件 日 或 送 達 泰 辦 處 的 日 期 。 申 請 書 及 保 證 書 可 至 https://goo.gl/Da1MRA下載。
應備文件包括:初次/展延申請書(第三頁簽名處加蓋大小章)、中英文變更登記表(六 個月內英譯本經法院公證,加蓋大小章)、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六個月內經法院 公證,加蓋大小章)、中英文公司組織圖(含:公司人員姓名、職稱、泰國翻譯人員)、 中泰文保證書(提供雙語及管理人員人數及引進人數,加蓋大小章)、泰工名單(需與 保證書名額相符,內容含姓名、工廠名稱、護照號碼、入臺日期。新成立首次送件的公 司免附)。前述文件應各提供兩份。
【分享文章來源 2023/4/25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