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111 年共查察 2,800 家仲介,其中罰鍰件 數 326 件、停業 9 家,較 110 年同期查察家數 增加 264 家、罰鍰件數減少 11 件、停業減少 9 家;仲介違法前三名為「致雇主違反法令」、 「非法媒介(非法個人或是法人)」,及「意 圖營利非法媒介」。
根據 111 年 12 月底仲介查察及罰鍰(停業) 處分資料,仲介違法被罰鍰最多是「致雇主違 反法令」有 117 家、停業 1 家,較前年同期被 罰鍰增加 32 家;勞動部提醒,雇主違反就業 服務法規定,經認定仲介有未善盡受委任事務 時,就會依違反該法第 40 條第 15 款,處分私 立就業服務機構,這二年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影 響,常見有雇主未遵守政府防疫相關規定以及 移工健檢逾期等受罰。
另外,109 年至 111 年都有 10 多家仲介因為 「報表未依規定填寫」被處罰,勞動部提醒, 依法填報沒有限期改善空間,呼籲仲介應依法 填寫相關報表,包括求職、求才狀況表、從業 人員名冊、就服人員異動申請表、外國人招募 許可申請表、外國人聘僱許可申請表、外國人 展延聘僱許可申請表、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 申請表、外國人行蹤不明失去聯繫申請表以及 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報表。
111 年 12 月底仲介違法第二多是「非法媒介 (非法個人或是法人)」有 87 家,較前年同 期增加 4 家;第三名則是「意圖營利非法媒介」 有 31 家,較前年同期增加 3 家;第四多是「報 表未依規定填寫」有 13 家,較前年同期減少 1 家;第五多則是「引進外勞入國 3 個月內逃跑 達一定人數及比率」有 12 家,較前年同期減 少 7 家。
其餘違法項目依序「收受標準以外費用」有 10 家罰鍰、7 家停業,較前年同期罰鍰家數減 少 5 家、停業減少 4 家;「未與雇主求職人簽訂契約」有 7 家,較前年同期增加 4 家;「提供不實資料或檢體」有 6 家,較前年同期減少 11 家;還有「未經許可從事就服業務」有 4 家, 較前年同期增加 2 家。
另外,「停業未屆滿自行營業」及「其他違 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各有 2 家違 法;至於「未設置足額專業人員」、「知悉有 性侵、人口販運、妨害自由、重傷害或殺人行 為未於 24 小時內向主管機關等相關機關通報」 及「非法媒介,5 年內再違反」等各有 1 家違 法。
【分享文章來源 2023/3/20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