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留才久用」專案規劃,符合中階技術人力留用資格的移工,未來將有望申請在台永久居留。勞動部原推估,符合申請資格者約20.8萬,但四月上路後,核准人數僅205人,比例懸殊。立委和民團都認為,留才久用不是解方,而應該處理移工納勞基法或另定專法,現在的專案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民團認為,目前移工工作權益保障低,難達「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核准門檻,尤其方案中的長期居留「看得到,吃不到」。政府若真有心留住移工,應從家庭看護納入《勞基法》,或制定《家事服務法》及《新經濟移民法》等專法,保障移工勞動條件,才能提高政策效益。
針對該專案申請人數偏低,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提出解釋,因為疫情關係,勞動部同意即將屆滿的移工,可延長聘僱許可一年。多數僱主偏好先申請延長,未選擇留才方案。
想留住移工? 家庭看護工薪資低於二萬四被排除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開放在台工作滿6年以上的移工、產業移工月薪3.3萬元以上、機構看護月薪2.9萬元以上、家庭看護月薪2.4萬元以上,且符合技術條件規定時,可由雇主申請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每次許可最長3年,期滿可無限次申請展延留用。
我國現有產業移工與社福移工人數比約2:1,而目前「中階技術人力留用」核准200多人中,產業移工187人,包含機構看護與家庭看護在內的社福移工,僅18人。
桃園群眾服務協會主任汪英達認為,留才久用專案對家庭看護工幾乎無法適用,原因在於看護工的薪資,讓家庭看護工被排除在外。
他進一步解釋,目前家庭看護工就算實拿薪水高於2萬,但仲介提供薪資單的慣用做法仍寫1萬7,即便九月起政策調整調漲為2萬,也遠低2.4萬元申請門檻。
「僱主之所以申請留才久用方案,大部分是為了留下家庭看護」,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主任劉曉櫻說,「看護如果想要薪資達標,代價會是四個禮拜天不休假,在底薪2萬前提下獲得3000元以上加班費,才能接近薪資門檻」,而底薪2萬的前提,是僱主願意在今年九月後,重新簽訂工作契約。
除了薪資與技術條件,語言檢測也是難關,機構機構與家庭看護需通過華語文能力測驗,並完成20小時教育訓練課程。相較外籍配偶取得國籍的語言門檻,可從「進修課程時數」與「參加語言檢定」中擇一,留才方案卻只能選擇難度較高的後者。
對此,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也認為語言檢定在實務上有困難,尤其「華語文測驗今年只開放2800個名額,難以滿足移工報考的需求」。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成員許惟棟則擔憂在門檻高、僱主發動、申請流程繁複的情況下,恐加劇無良仲介收取「買工費」剝削移工。「中介手上掌握著所謂工作機會,他們對於移工的影響力,比一般人想像的更大」。
邱臣遠認為「移工留才久用」專案最大的問題是,行政院丟出一個目標,下放到各部會執行,卻被很多細節「卡到」,根本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他說,「不是把他們留下來就沒事了」,要從移工的角度思考,移工留台成為移民,包含子女教育、文化融入,還有自身就業、退休等保障。這需要總體性的規劃,不是單一方案能應對的。
納入《勞基法》或定專法 行政立法仍未有共識
「家事移工到底是要納入《勞基法》,還是另訂《家事服務法》,這個問題已經研討近二十年了」。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說,被照顧者和家庭看護移工,長久處在弱弱相殘的處境中。受照顧者的需求可能長達24小時,但家事移工的工作時間,又該怎麼用法律規範?
吳玉琴認為直接一體適用《勞基法》,較能長期保障本國與外國勞工權益。她具體主張,勞動部可以研議一個「適用勞基法指引」,「讓外籍家事看護工全面適用勞基法前,要逐步逐步地去做,先提出指引,就像過去醫師納入勞基法的做法一樣」。
民眾黨團則在立法院新會期記者會表示,2020年就已提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新會期會持續推動立法,邱臣遠認為,不論是為了移工長期居留權,還是基於國家整體人口及產業經濟政策的考量,需有更上位的法。
而行政院是否會提出對案?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日前被問及《新經濟移民法草案》進展時,未正面回應法案進展,僅表明繼續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滿足國內對中階技術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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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文章來源 2022/10/3 菱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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