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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等防疫物資工廠,勞動部進行法遵訪視輔導

2020-09-26

針對口罩、酒精與防護衣等防疫物資工廠,依規定可以申請適用勞基法天災事變條款,但日前有廠商違法,勞動部職安署表示,現階段進行法遵訪視輔導,將視情況決定年底前是否執行全國防疫物資工廠專案勞動檢查。



因應肺炎疫情的防疫物資生產,適用勞基法因應天災事變界定,亦即該段期間工作時間可不受1天工時最長12小時、單月加班上限46小時等限制,也可要求勞工停休例假、國假和特休假,後續再另補假給勞工;廠商在實施的24小時內必須向地方政府核備。



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表示,目前針對防疫物資工廠勞檢申訴案部分,已經要求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去檢查。另外依法規定,口罩、酒精及防護衣工廠可以申請適用勞基法天災事變條款,因此現階段會針對沒有申請適用天災事變條款的工廠進行法遵訪視。



鄒子廉指出,目前正在盤點全國口罩、酒精或防護衣等工廠名單,了解、輔導防疫物資國家隊廠商有否完成核備程序、給予加班費、給予補休等,目前正規劃全國防疫物資工廠專案勞檢工作,將視法遵訪視狀況而決定是否要執行。



【2020/09/25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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