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再起,很多公司升高防疫要求,要求員工打疫苗或快篩才能進入辦公室,但是勞工都要遵守嗎?未必。例如目前政府並未全面要求民眾打疫苗,如果非防疫指揮中心要求強制打疫苗對象,公司卻要員工打疫苗才能上班,可能員工未必要遵守。
Q:可以強制員工接種疫苗,才能到公司上班?
針對公司強制員工接種疫苗,才能到公司上班?勞動部表示,若是指揮中心及主管機關訂有特定場所之人員應接種COVID-19疫苗,才能提供勞務,則相關從業人員就要遵守相關規定。但即使如此,若上述從業人員因為個人因素,如醫生評估個人不適施打疫苗,無法配合施行疫苗時,雇主就不應強制要求。
如因此而無法到辦公室提供勞務,勞資可以協商,例如改採視訊、電傳或進行內部人力調整,也可改用遠距上班等模式提供勞務,以兼顧勞資雙方權益。若公司是根據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所訂指引規定,要求勞工配合,勞工拒絕致無法出勤工作時,雇主可不發給工資;勞工也可與雇主協議約定留職停薪,但雇主不能強迫勞工留職停薪。
Q:可以強制勞工施打疫苗或進行快篩、PCR檢驗嗎?
至於如果不是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強制要求施打疫苗才能提供勞務者,雇主就不能強迫勞工施打疫苗或進行快篩、PCR檢驗,也不得因勞工未配合而拒絕其提供勞務及拒絕給付工資或強迫其留職停薪。
Q:未施打疫苗的勞工,進行快篩,費用應由誰支付?
此外,如果公司要求未施打疫苗的勞工,進行快篩,費用應由誰支付?勞動部表示,如果是指揮中心因應防疫需要接管之場域快篩對象,則檢測費用由公費支應。但若是企業基於職場防疫需求,要求勞工接受篩檢,或因應指揮中心要求應辦理快篩之特定場所(如幼兒園、補習班等),因屬企業營運管理所需,相關費用宜由雇主負擔。
Q:勞工在公司或通勤途中染疫,能申請職災嗎?
萬一勞工在公司或通勤途中染疫,能申請職災嗎?勞動部強調,如果可以明確認定是在辦公室群聚染疫,例如同一辦公室有人確診,或密切接觸公務過程染疫,就可認定為職災。
至於通勤期間感染,勞動部表示,勞工要能明確舉證是通勤受到感染,但相關舉證不易。一般通勤職災認定要有明確事證,例如發生交通事故,因為有明確發生時間及人、事、地,比較容易認定。但通勤如何證明與確診者有明確接觸,較難舉證。
勞動部表示,如果經認定是職業上原因致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的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也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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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文章來源 2022/4/14 聯合新聞網u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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