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雇主不給薪資單可重罰最高100萬

2022-03-21
勞動部今(18)日指出,按勞基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俗稱之薪資單、薪資明細、薪水條等)給勞工,如雇主違法未給可處2萬至100萬罰鍰。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該規定自105年修正施行以來,仍有部分民眾表示,「老闆沒有給薪資單」、「薪資條不清楚,不知道薪資怎麼計算的,也不知道扣了什麼錢」、「薪資單要申請核可才給」,為避免部分雇主不清楚相關規定而誤觸法令,因此特別再度說明。

黃維琛說明,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4條之1規定,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的內容,應包括勞雇雙方議定的工資總額、工資各項目的給付金額、依法令規定或勞雇雙方約定得扣除項目金額以及實際發給金額。

提供的型式不限於紙本,也可以用電子資料傳輸方式(例如:電子郵件、簡訊、通訊軟體、事業單位內部網站的薪資系統等),或是勞工可隨時取得及可以列印的資料。因此,事業單位如規定勞工須經過「申請核可」後才能取得薪資單,或是讓勞工「簽名確認就收回」,都不符合規定。根據統計,去年雇主因為薪資單違法件數多達297件。

最後,黃維琛提醒,雇主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如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將依法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惜福人力集團 #台北順福人力 #宜蘭惜福人力 #高雄平安人力 #嘉義滿福人力

【分享文章來源 2022/3/18 ETtoday新聞雲


延伸閱讀

2/15起開放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懶人包

惜福人力集團品牌12優勢,人力仲介安心首選

超時加班未給加班費,移工要求轉出,勞動部調查,違法罰鍰並廢聘

雇主與勞工約定發薪日,當日未發或少給即違法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