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人數增加,108年裁罰件數超越去年
2020-09-23
由於外國人在台身份別不同,雇主容易因不熟悉法令規定而誤聘,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透過新北勞動雲粉絲專頁發布「安心聘僱無罰黨 全國不分區名單」,透過輕鬆有趣的方式,讓民眾了解聘僱僑外生、新移民、雙重國籍但無戶籍者等不同身分別的外國人時,應檢視哪些文件,避免雇主因不熟悉法令規定而面臨處分。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10月底止,新北市轄內外籍移工人數共計98851人,逼近10萬人大關,人數僅次於桃園市及台中市。由於近年移工人數不斷提升,加上與東南亞國家的交流頻繁,外籍人士在台身份多元,今年的就服法裁罰案件量亦較去年增加。
勞工局統計,108年截至目前為止,處分雇主違反就服法共計695件,已超過107年全年的685件。去年的違規樣態,以就服法第57條第1項第1款「僱用非法或他人申請的外勞」315件,佔總裁罰案件的45.99%最多,其次為第43條「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在臺工作」117件,佔17.08%,此外第44條「雇主未經許可容留外勞」82件,以及第57條第3款「雇主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外工作」56件,分別為違規案件的第三、四位,佔11.97%及8.18%。其中非法聘僱及容留合計佔近六成為最大宗,一經確認違法,將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局此次列舉四種雇主容易違法聘用的身份別,第一類「僑生及外籍留學生」,雇主僱用前應檢視學生證、居留證、工作證等正本文件;第二類「具雙重國籍但無戶籍」,須由雇主申請工作許可。
第三類「經獲准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直系血親共同生活之僑民」,聘僱前應檢視其護照、居留證、工作證;第四類「外籍配偶(新移民)」,則應確認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謄本或身分證。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除了雇主聘僱藍領外國人係採許可制,須事前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外,包含外籍留學生及具雙重國籍但在台無戶籍國民,也需申請工作許可。新移民工作雖無需申請工作證,但雇主仍要查驗居留證並確認依親身份,並確認證件無變造且照片為本人,避免誤聘持假冒身份的非法外勞,最重將面臨75萬元罰鍰。
【2019/11/26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