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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紓困,就保月投保2.4萬-3.48萬,在職薪資減2成將補助1萬

2021-07-12

勞動部8日宣布,紓困對象擴大至在職勞工,將發給受疫情影響的全時受僱勞工1萬元生活補貼,其補貼條件,包括就保月投保薪資在2.4萬元以上至3萬4,800元以下、其5月或6月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薪資,減少達20%以上,且減少薪資月份當月月底在職者。勞動部表示,符合上述三項條件者才可申請補貼,7月12日與23日分兩梯次開放申請,預估80萬人符合,該預算由就安基金支付。

為協助疫情警戒標準提升至第三級後,薪資相當程度受到影響的全時受僱勞工,勞動部於110年7月8日日發布「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辦理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針對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含)以上至3萬4,800元(含)以下,其5月或6月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薪資,減少達20%以上,且減少薪資月份當月月底在職者,發放一次性之生活補貼1萬元。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自5月19日起全國進入疫情三級警戒,產業及人員之活動大幅限縮,致受僱勞工收入有相當程度的減少。政府陸續推動相關紓困方案,但仍然有一些勞工,雖然也受到疫情影響,但並未直接獲得紓困方案的照顧。

他舉例:有些是照常上班但協議減薪共體時艱的勞工;有些是浮動奬金占比高但奬金減少的勞工;也有因為疫情關係必須請各種照顧假、事、病假致減少工資的勞工等情形,都讓基層勞工的薪水減少,衝擊其生計。

黃維琛說明,因政府資源有限,有5項不列入補貼對象,包括:4月30日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工保險者;已領領有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福部、文化部之停業生活補貼及其他性質相同之津貼或補貼;領有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部分工時勞工之生活補貼;在留職停薪但依法令規定得以繼續參加就業保險者;5月或6月因實施無薪假已領取安心就業薪資差額補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安心即時上工工作津貼。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1萬元將開放勞工兩階段線上申請,其中12日上午10時將先開放開放「5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第二階段則是23日上午10時起,開放「6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符合資格者可至計畫網站(https://mol-10000.wda.gov.tw)提出申請。

勞動部表示,為方便民眾申請,系統資料庫已建置符合投保薪資及限制條件者名單,減薪比率符合計畫規定民眾只要在系統輸入身分證字號/居留證號及4月與5月或6月薪資,系統將自動試算減薪比率,達20%以上者再上傳各月薪資證明影本,就可完成申請程序,申請案經過審查,符合資格者,補貼款將直接匯入勞工本人金融機構帳戶。

有疑問可電洽「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詢問。



【2021/7/8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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