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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製造業薪資補貼,營業額衰退50%以上即符合

2021-06-22

為協助艱困企業渡過難關,經濟部已公告110年第2季「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凡有稅籍登記的製造業者及提供製造業技術服務的業者,在今年4月至6月期間,如營業額衰退達50%以上,即符合「艱困企業」的認定,將補貼該企業正職員工每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四成,每月上限2萬元,最多補貼3個月。

至於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則係按正職員工人數,每名核發1萬元,但若109年全年至110年3月之間已獲任一期的營運資金補貼者,不再重複補貼。

經濟部提醒,即日起開放申請至8月2日止,呼籲符合資格的業者儘早提出申請。 由於國際疫情尚未趨緩,加上近期國內疫情升溫、新台幣升值及運費上升等不利因素,部分從事出口相關產業仍持續受到影響,為協助受影響企業因應調整,經濟部公告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第2季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並沿用110年第1季補貼規定,包含營業額衰退幅度採同期比較、上市櫃公司與興櫃110年上半年或第2季EPS應為負值或有營業損失始可申請,以及技術服務業應提出對製造業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的實績佐證資料等,以協助受疫情影響企業持續營運,穩定員工就業。 受理申請期間至8月2日或經費用罄為止,基於防疫考量,一律採線上申請,詳情可至專屬網站(https://is.gd/GeouFM)或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網站(https://assist.nat.gov.tw)查詢,相關問題可撥打0800-000-257,由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專人提供服務。



【2021/6/18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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