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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警戒至6/28移工續暫緩入境,入國許可效期自動延3個月

2021-06-22

全國第三級警戒延長實施至6月28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6月11日表示,將持續執行「邊境嚴管」措施,未持有有效居留證的外籍人士暫緩入境,包含依據就業服務法引進專業外國人及移工;勞動部17日發函表示,針對雇主所持具外國人入國引進效力之許可函,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效期屆滿將自動延長3個月,2.1萬名雇主免去申請延長效期的手續,便可持原入國引進許可函引進外國人。

勞動部說明,依規定雇主申請引進外國人經勞動部許可後,應於許可通知所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許可引進的國家完成外國人入國手續,逾期者,其許可失其效力。

勞動部指出,鑑於國際及國內疫情升級,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並落實邊境管制,指揮中心第一次宣布5月19日至6月18日暫緩引進專業外國人及移工,勞動部針對雇主所持具外國人入國引進效力之許可函,110年5月19日至110年6月30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雇主無須再向勞動部提出延長申請。

影響8,598名雇主,其中產業類雇主有4,250名、社福類雇主有4,348名,總引進許可人數有1萬8,482名,其中1萬4,068名產業移工、4,414名社福移工。

勞動部表示,這次再配合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指揮中心宣布持續邊境管制,為讓雇主有更寬裕的時間處理,針對雇主所持具外國人入國引進效力之許可函,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內效期屆滿,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這次影響2萬1,429名雇主,其中產業類雇主有1萬1,824名、社福類雇主有9,605名,總引進許可人數有5萬3,250名,其中4萬3,390名產業移工、9,860名社福移工。

勞動部舉例,入國引進許可效期如原於110年7月25日屆滿,效期延至110年10月25日;至於上次入國引進許可效期如原於110年5月25日屆滿,效期延長至110年8月25日,這次會再自動延長效期至110年11月25日。

勞動部說,上開措施後續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於國際疫情狀況評估,適時檢討調整。如有疑義可電洽勞動部0800-000-978專線。



【2021/6/17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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