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止,移民署指出,針對在臺停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約1萬6千餘人,實施暫緩臨櫃辦理延期措施,等疫情舒緩後再行補辦;另外籍移工這段期間有1萬2,290人居留效期將到期,可由雇主或仲介協助線上申請延期。
移民署說明,對於居留效期即將到期者,已實施自動延長居留期間30日之措施,不限次數,實施期間至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之日起30日止,屆時民眾再至服務站辦理延期居留即可。
另對於外來人口的停留效期即將到期及原經移民署許可延長離臺者,也可以暫時不用到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及離臺手續,等到疫情警戒標準降至第二級的隔天起10日以內,符合延期資格的外來人口再準備相關文件到站補辦延期停留。
移民署進一步表示,為簡化民眾申辦手續,不符合申請延期停留及離臺規定的外來人口,在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的隔天起10日以內,直接到機場辦理相關手續後即可離境,該段期間都不算逾期居留或停留,也不必到服務站辦理離臺手續。
此外,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之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之外國人,移民署10日宣布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第12次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
【2021/6/10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